煤泥烘干機機組選擇設計煤種時,不應在同一臺鍋爐上混合燃用較易著火煤與較難著火煤,也不應分別將其作為設計煤種和校驗煤種,因為它們所要求的煤粉細度和燃燒烘干條件相差過于懸殊。
有時候在設計煤質之外,還可以另外給出校核煤質數據,則應注意兩者須屬于同一種范圍類型所規(guī)定的煤類。如果兩者分別屬于較易著火煤和中等著火煤, 則燃燒的烘干方式選擇宜采用墻式或切向烘干系統(tǒng);如果兩者分別屬于較難著火煤和中等著火煤, 則宜選用雙拱燃燒的烘干系統(tǒng)。
混燒諸煤種的燃點相差較大時,如采取混磨混燒措施,為獲得較好的燃盡效果,煤粉細度宜按照燃點稍低的煤種選??;如采用取分磨分燒措施,則煤粉細度可以分別按不同煤種的特點的不同來細致選用。
如在設計有摻雜結渣性煤種時,應有可靠的混煤措施以達到均勻混合,能夠在表面以及內部平穩(wěn)均勻的烘干,或采用分貯、分輸、分磨、分燃燒器燃燒措施,以盡量避免由于混合比例的控制不當而加重煤泥烘干機滾筒內沾污結渣的現(xiàn)象。
當煤泥烘干機在設計混燒各個煤種的時候如果灰分相差超過一倍,亦應采取可靠的混煤措施以達到均勻混合,或采取分貯、分輸、分磨、分燃燒器燃燒措施,以保證制粉燃燒穩(wěn)定, 風煤比適宜。